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以及《山西省团体标准培育发展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山西省食品营养与健康学会组织专家对《大同味醋质量标准》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。经审核,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予以立项。
请标准编制单位抓紧组织实施,严把标准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标准编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。
同时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高校、科研机构、相关企业、使用单位加入编制的起草和编制工作,有意于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请与协会标准化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人:山西省食品营养与健康学会标准化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