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开征求《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》等有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本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行为,加强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备案管理,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我市实际和近年来监管工作实践,对《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办法》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5年3月12日前进行反馈。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scjgspjyaqjgc@tj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,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路办公区食品经营处(邮政编码:300070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天津市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备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”字样。
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
2025年2月26日